一、錯誤地認為“灌漿壓力”越大越好
一般建築混凝土結構的抗壓強度為20—30mpa,抗剪力強度為抗壓強度的1/8左右,也就是2.5—4mpa。所謂強度就是材料在外力(荷載)作用下抵抗破壞的能力。建築混凝土結構缺陷,部位的強度與原要求強度肯定相差很多,部分混凝土結構缺陷部位的抗剪力強度只有0.5mpa左右,如果我們此時的灌漿壓力超過了該混凝土結構缺陷部位的抗剪力強度,就非但不能達到修補目的,還可能對該混凝土結構構防水成破壞。所以認為灌漿壓力越大就越好是不科學的。
那麼,應該如何確定混凝土結構缺陷修補時的灌漿壓力呢?
中道弘相關專家認為,應該根據混凝土結構缺陷的具體情況和注漿漿料的性質來確定。寬度0.15—1mm的混凝土結構應力裂縫,用環氧類漿液灌漿補強維修,灌漿壓力宜在0.2—0.4mpa,混凝士蜂窩狀缺陷用環氧類漿液灌注漿補強維修,灌注漿壓力宜在0.15mpa左右。混凝土結構裂縫,蜂窩狀缺陷滲漏水用(非)水溶性抓漏聚氨酯灌注漿堵漏修補,灌注漿壓力用0.3mpa加漏水壓力為宜。
二、灌注漿施工操作不規范
灌注漿技術在建築補強和建築堵漏施工中的應用,為從事灌注漿服務的行業帶來很好的發展機遇,灌注漿服務企業也如雨後春筍般的增加。由於市場競爭激烈,大多數企業工程量不穩定,施工人員流動性大,對施工人員很少進行規范操作培訓。
在部分施工現場看到,有些現場灌注漿前只埋注漿頭,很少對混凝土結構裂縫表面采取鑿槽、封堵或環氧貼布密封,更不用說在防水抓漏注漿前先灌氣檢驗裂縫的表面密封狀況等。裂縫表面不密封,灌注漿時的灌注漿壓力和漿液從表面縫口釋放殆盡,漿液不可能往裂縫的深層內部延伸,只有少量漿液在混凝土結構表層裂縫糊住,灌漿效果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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