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促進就業政策
1。靈活就業政策。對靈活就業加盟高校畢業生申報就業的,提供免費勞動保障和人事代理服務,做好社會保險關系等的接續。
2。技能培訓和技能鑒定政策。鼓勵高等院校學生到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基地參加相關專業的技能實訓,使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通過職業技能鑒定獲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技能培訓的,按現行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技能鑒定補貼。
3。就業見創業習補貼政策。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期間,當地政府和見習單位要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給予生活補貼。
4。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援助政策。各類用人單位招用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可按規定享受稅費減免、社保補貼等優惠政策。各級行政機關考錄公務員、事業加盟連鎖單位招聘,對創業加盟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免收考試費用和體檢費用。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申報就業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規定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補貼。
5。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就業優惠政策。鼓勵少數民族地區的少數微型創業民族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對少數民族地區結合實際開發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農牧業生産指導、生態環境保護等基層公益性崗位,安置少數民族就業困難畢業生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少數民族地區招錄公務員和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在少數民族地區的國有大中型企業招用員工,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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